第一部:網路促銷"終身學習" "免費職訓",優厚贈品誘留個資。 第二部:電話立即連絡來班安排課程。 第三部:報名送贈品,簽約並填消費性貸款申請書。 接下來,學員覺得補習班教學品質不良或是課程不符合需求, 或其他因素要求終止課程並退費,就得忍受補習班的精神折磨。 ☆想要報名的人千萬要小心契約上是否有【拋棄契約審閱期】的條文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及台北市補習服務契約書範本, 根本沒有"可以拋棄契約審閱期"的規定。 學承補習班竟然在契約書最後加上這一條,誘使年輕人當場拋棄契約審閱期, 唆使年輕人畫押,為的只是要年輕人儘快簽署消費性貸款申請書, 讓狼狽為奸的遠東商業銀行用超快的速度撥款進入學承口袋, 完全不顧涉世未深的年輕人,無論是剛出社會或在學的, 會因一期繳不起就信用破產,還要擔負被追債的壓力和恐懼, 以後不能辦信用卡,不能申請支票,不能辦房貸等,這對年輕人是何等的殘酷? 學承補習班和遠東商銀為了賺錢完全不顧年輕人死活,太可惡了。 ☆ 申請時一個嘴臉,要求退費時又是一個嘴臉 每位投訴者都有相同的感受,報名及簽貸款申請書時一個嘴臉, 要求退費時又是一個嘴臉,擺明了就是吃定了你們這些年輕人。 我舉一個惡劣的例子:沒有上過半堂課要求退費要先扣貸款總金額10%的手續費, 再來扣掉超出市價很多的贈品費用。 這家補習班貸款快速入口袋,利息也要賺,高估低廉的贈品退回時也要賺, 錢有那麼好賺?台灣真的沒有法律了嗎?我們的消保官也拿學承補習班沒轍嗎? 而我們的補習班管理機關教育局也束手無策嗎? ☆沒有所謂的"終身學習"或"循環學習" 學承補習班打著"一次繳費,終身學習"或"循環學習"都是違法, 根據台北市補習班管理規則地25條規定,超過六個月以上修業期限, 要分成上下兩學期招生、收費及授課,而學承補習班每一種課程都超過六個月, 為什麼可以讓他11年來都標榜一次繳費? 而規定只能成立短期補習班,為什麼學承補習班可以用"終身學習"欺騙學生? 我95年8月就檢舉了,為什麼教育局至今毫無作為,太無能了, 讓這種黑心補習班繼續囂張3年,可惡! 還我們錢 教育部你無能 讓他們為所欲為 學承&遠東銀行勾結 至今還在騙,希望媒體能幫我們ㄉ心聲傳出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LiuYJ/23113472 劉議員部落格 |
2010-11-12 01:26 |
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
學承補習班詐騙伎倆三部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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