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
我對文林苑的爭議之看法
持平而論
這樣就把人家的房子拆了,似乎不太人道。
但是
都市更新本來就是美事一樁,但由於人們的貪心、需索無度,造成建商在此需要曠日費時,所造成的成本自然大幅增加。就經濟學的角度來看,每每都更都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才能夠完成。所以,過去能夠完成都更的案件中,其實不乏出現建商使出美人計、騙財計,使地主乖乖送上土地。
然而,一些正牌的公司可以這樣搞嗎?
我相信,這答案是No
有時候我在路上看到一堆房子蓋得奇奇怪怪,原因就出在。當我們尊重人權,但是一個進步的城市就被這些自以為是、貪得無厭的地主,造成原本是直的最後變成彎的。重視人權固然是美事一樁,但是,可惡的地主貪得無厭的嘴臉會讓人不齒。就是這一小搓人,阻礙的社會的進步,國家的發展。
看到我們的都更條例,每每因為建商為了避這改那的,這樣的都更實在是很糟糕。文化的保存固然重要,但這是決策問題。如果可以創造出更美好的明天,這些阻礙的小石頭,政府就應該運用公權力將他移除搬開。
有些人一直沉澱在過去的美好時光,自以為是這樣就是保護祖先的財產,這好像是十分神聖。當大家拆穿你們的假面目後,又怕自己假清高的面具被拆穿,硬是端出一些五四三的理由。是古蹟該保留就需要保留,不是的話,該拆就拆。甚至建議連郭元益都應該遷廠參與都更。
士林王家,夠了吧...該收手了...不變成阻礙進步的兇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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